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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 符合性聲明書與技術文件:客戶要我簽怎麼辦、聲明書與技術文件要包含什麼

PPWR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適用,包裝上市前製造商要先建立技術文件,再簽署符合性聲明書(DoC)。本文說明歐洲客戶要你簽 DoC 時怎麼判斷、技術文件依 Annex VII 至少要有的 6 類內容、Annex VIII 聲明書要包含哪些內容,以及客戶要文件時該給多少。

發布 2026年10月24日最後查核 2026年10月24日作者 陳柏言 Po-Yen Chen,ZC Zeelandia Consulting
PPWR 符合性聲明書與技術文件:客戶要我簽怎麼辦、聲明書與技術文件要包含什麼

PPWR 符合性聲明書(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以下簡稱 DoC)是製造商依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規則(Regulation (EU) 2025/40)第 39 條出具的文件,聲明包裝符合第 5 至 12 條的要求;技術文件則是依 Annex VII 建立、支撐這份聲明的證據。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包裝上市前,製造商要先完成符合性評估與技術文件,才能簽署 DoC(第 15 條第 2 項)。

本文重點

  • PPWR 採用 Annex VII 的內部生產管制:由製造商自行評估、自負責任,不需要找驗證機構。
  • 技術文件依 Annex VII 第 2 點,適用時至少要有 6 類內容,並包含不符合風險的分析與評估。
  • 一種包裝型式一份 DoC,涵蓋整個包裝單位的全部組件,不是逐批出具(Annex VII 第 4 點;官方 FAQ XV-5)。
  • 主管機關附理由要求時,製造商須在 10 日內提供技術文件(第 15 條第 10 項);法規沒有規定要把完整技術文件交給客戶。
  • 一次性包裝的文件保存 5 年,可重複使用包裝 10 年(第 15 條第 3 項)。

PPWR 聲明書和技術文件是什麼關係?

PPWR 聲明書是結論,技術文件是證據。檢測報告、供應商聲明、圖面與計算依據收在技術文件裡,DoC 則是在證據齊備之後,製造商對外表明「這種包裝符合 PPWR」的那一張紙。沒有技術文件支撐的 DoC,市場監督機關查核時站不住。

PPWR 的符合性評估採用 Annex VII 的內部生產管制(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由製造商自行完成,不需要第三方驗證機構。製造商可以委託實驗室檢測、委託顧問協助評估,但法律責任仍在製造商身上;簽署 DoC 即承擔包裝合規的責任,不能以契約移轉(第 39 條第 4 項)。

誰要準備 PPWR 技術文件與聲明書?

PPWR 技術文件與聲明書由「製造商」準備,也就是以自己的名稱或商標把包裝投放市場的一方。依執委會常見問題,建立技術文件的義務不能委託他人,授權代表只能依委任代為保存(Annex VII 第 5 點)。

你的角色客戶要技術文件或聲明書時
製造商:包裝以你的名稱或商標上市建立並保存完整技術文件,簽署 DoC
供應商:代工廠、包材廠依第 16 條提供製造商證明合規所需的資訊與文件;你給的是供應商聲明,性質是證據,不是法定 DoC(官方 FAQ X-4)
客戶是歐盟進口商進口商要確認製造商已完成符合性評估並出具 DoC(第 18 條),主管機關要求時提供文件

同一家台灣公司可能同時有自有品牌和代工業務,角色要依產品線、依客戶分別判斷。四種常見情境怎麼判,見 PPWR 製造商是誰?代工廠、品牌商與進口商的角色判定。

歐洲客戶要我簽 PPWR 聲明書,該怎麼辦?

歐洲客戶寄來 PPWR 聲明書要求限期簽回,先別急著簽。依第 39 條,出具 DoC 就代表承擔包裝符合 PPWR 的責任,而且這份責任不能用合約轉給別人。

歐洲客戶找上台灣廠商的原因,是歐洲端的進口商依第 18 條必須確認製造商已經完成符合性評估、準備好技術文件。回覆之前,先確認三件事:

  1. 你是不是製造商:包裝印的是你的品牌,通常是製造商;包裝印歐洲客戶的品牌,客戶通常是製造商,你是供應商。
  2. 這份文件是哪一種:客戶寄來的文件名稱可能都寫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但可能是依 Annex VIII 由製造商出具的法定 DoC,也可能只是向供應商索取資料的供應商聲明。代工廠被要求以製造商身分簽法定 DoC,就要先釐清角色再談。
  3. 證據是不是齊了:DoC 是結論,技術文件才是證據;證據不齊,答案就是「還不能簽」。
你的情況建議回覆
製造商,證據齊全出具 EU 符合性聲明
供應商說明角色,提供資料與文件,由客戶以製造商身分出具 DoC
證據還不齊先補齊證據,再出具聲明

不要以為初期執法比較寬鬆就可以等。主管機關每年會以風險為基礎抽查符合性聲明,要求提供文件時須在 10 日內交出(第 15 條第 10 項);文件不存在,就不可能在期限內交出來。代工廠面對客戶要求的實際案例,見 PPWR 案例:代工廠如何回應客戶要求。

PPWR 技術文件至少要有哪些內容?

PPWR 技術文件要能讓主管機關判斷包裝是否符合第 5 至 12 條,並包含不符合風險的分析與評估。Annex VII 第 2 點列出適用時至少要有的 6 類內容:

Annex VII 第 2 點法規要求實務上通常是
(a)包裝概述與預期用途包裝名稱、裝什麼產品、屬於銷售、運輸或電商包裝
(b)概念設計、製造圖面與各組件材質結構圖、尺寸,各組件材質與重量
(c)理解圖面所需的說明組成方式、使用與開啟方式
(d)採用的調和標準、共同規範或其他技術規範;未採用時說明替代做法使用的標準或量測方法,部分採用時註明哪幾部分
(e)第 6、10、11 條評估方式的定性說明可回收性、包裝最小化、可重複使用的評估方式
(f)測試報告例如重金屬、食品接觸包裝的 PFAS 檢測

「至少」代表這是下限。供應商聲明、檢測報告與計算依據,都要能對回包裝的每一個組件與每一項要求。

2026 年現在,PPWR 技術文件要準備到什麼程度?

PPWR 各項要求的適用日不同,2026 年的技術文件要先涵蓋已經適用的要求:

要求適用時間技術文件現在要處理嗎
四項重金屬總和 ≤ 100 mg/kg、關注物質最小化(第 5 條第 1、4 項)2026 年 8 月 12 日要
食品接觸包裝 PFAS 限值(第 5 條第 5 項)2026 年 8 月 12 日食品接觸包裝要
包裝識別資訊、製造商名稱與地址(第 15 條第 5、6 項)2026 年 8 月 12 日要
包裝最小化(第 10 條)2030 年 1 月 1 日;之前沿用原包裝指令的基本要求依過渡規定處理
可回收性等級(第 6 條)2030 年 1 月 1 日或可回收設計委任法生效後 24 個月,取較晚者先掌握材質與重量資料

現在出具 DoC,重點是已經適用的要求;尚未生效的要求,不需要在今天做出承諾。原包裝指令下的調和標準,在 PPWR 之下只能作為參考,不再自動推定符合;執委會常見問題說明,包裝最小化的 EN 13428 是例外,可以沿用到 2029 年底。

一份 PPWR 聲明書要涵蓋多少包裝?

一份 PPWR 聲明書對應一種包裝型式,涵蓋該包裝單位的全部組件。Annex VII 第 4 點要求每一種包裝型式都要有書面 DoC,並與技術文件一起保存;彩盒、內襯、貼膜不能各自單獨出 DoC(官方 FAQ XV-5)。

情況要不要另出一份 DoC
同材質、只有尺寸不同,且不影響任何要求屬於變體,可共用一份(官方 FAQ XV-10)
只換印刷圖案仍是變體,不需新文件
換材質(例如塑膠換紙)要,證據也要重新收集
棧板、纏繞膜、打包帶要,各自是不同的包裝型式(官方 FAQ XV-11)
每一批出貨、每一張發票不用,DoC 是上市前文件,不是出貨文件

PPWR 聲明書要包含哪些內容?

PPWR 聲明書的格式由法規規定,製造商要依 Annex VIII 的結構出具。依 Annex VIII,聲明書的內容大致包括:包裝或包裝型式的識別、製造商(及適用時授權代表)的名稱與地址、聲明由製造商自負全責出具的陳述、可追溯的聲明標的、符合相關歐盟法規的陳述、引用的標準或技術規範,以及簽署人、簽發地點與日期。實際欄位與用字以 EUR-Lex 原文 為準。

依第 39 條,DoC 要使用銷售國要求的語言,或翻譯成該語言,並持續更新;同一包裝若同時適用多項歐盟法規,必要時可出具一份涵蓋全部法規的聲明。

PPWR 聲明書不建議照網路範本自行填寫。 聲明書是製造商承擔法律責任的文件:聲明標的要描述到什麼程度、引用哪些標準、範圍涵蓋哪些包裝型式,都要對應到技術文件裡的實際證據,判斷需要實務經驗。欄位填得再完整,沒有證據支撐或範圍寫錯,簽署人都要為內容負責。

客戶要 PPWR 技術文件,要整份給嗎?

PPWR 明文規定要提供技術文件的對象是國家主管機關:製造商收到附理由的要求後,要在 10 日內以電子方式提供,必要時提供紙本,語言要讓主管機關容易理解(第 15 條第 10 項)。對客戶,法規沒有規定製造商必須交出完整技術文件。

不過,客戶如果是進口商,依第 18 條必須確認你已完成符合性評估與 DoC;客戶如果是製造商,你身為供應商則要依第 16 條提供對方所需的資料。回覆之前,先問清楚三件事:

  1. 對方是什麼角色:製造商、進口商還是經銷商。
  2. 對方要拿來做什麼:自己出具 DoC、確認你已完成評估,還是回應主管機關。
  3. 哪些內容屬於營業秘密:執委會常見問題提到,製造商應依歐盟與各國法規保護商業敏感資訊。

把圖面、配方與供應商資料整包寄出,可能洩漏營業秘密;直接拒絕,又可能讓客戶無法完成自己的法定義務。先釐清角色與用途,再約定提供的範圍與方式。

PPWR 文件要保存多久、什麼時候要更新?

  • 保存期限:一次性包裝自上市起保存 5 年,可重複使用包裝保存 10 年(第 15 條第 3 項、Annex VII 第 4 點)。
  • 變更就要重新評估:包裝設計、特性或引用的標準有變更,可能影響符合性時,製造商要重新進行符合性評估(第 15 條第 4 項),並更新技術文件與 DoC。

簽署 PPWR 聲明書之前要確認什麼?

PPWR 聲明書一經簽署,責任就在製造商身上,簽之前至少要確認三件事:

  1. 證據已經歸檔:供應商聲明與檢測報告已收進技術文件,而且對得到包裝的每一個組件。
  2. 技術文件已經更新:最近一次的材料、供應商或設計變更已經反映進去。
  3. 聲明範圍涵蓋實際出貨:已簽發的 DoC 涵蓋這次出貨的每一種包裝型式,包括運輸包裝。

證據怎麼收、檢驗報告怎麼看,可參考 PPWR 公開課全整理。

常見問題

歐洲客戶要我簽 PPWR 聲明書,一定要簽嗎?

不一定。PPWR 聲明書由製造商出具;包裝印歐洲客戶品牌的代工廠通常是供應商,應依第 16 條提供資料與文件,由客戶以製造商身分出具 DoC。你是製造商但證據還不齊,也應該先補齊證據再簽。

網路上的 PPWR 聲明書範本可以直接用嗎?

不建議。範本只能看出 Annex VIII 的格式,聲明書的效力來自背後的技術文件;聲明標的、引用標準與涵蓋範圍都要對應實際證據,簽署人要為內容負責,不宜照抄別人的文字。

PPWR 技術文件要找驗證機構嗎?

不用。PPWR 採用 Annex VII 的內部生產管制,由製造商自行完成評估並自負責任。製造商可以委託實驗室檢測,但法律責任仍在製造商。

PPWR 聲明書可以用供應商給的聲明代替嗎?

不能。供應商依第 16 條提供的是證據,法定 DoC 只能由製造商依 Annex VIII 出具(官方 FAQ X-4)。供應商聲明要收進技術文件,作為你簽署 DoC 的依據。

PPWR 聲明書要每批出貨附一份嗎?

不用。PPWR 聲明書依包裝型式出具,是上市前的符合性文件,不是逐批、逐櫃或逐張發票出具。材料、供應商或設計變更時,才需要重新評估並更新版本。

PPWR 技術文件可以用英文寫嗎?

技術文件要以主管機關容易理解的語言提供(第 15 條第 10 項);DoC 則要使用銷售國要求的語言,或翻譯成該語言(第 39 條第 2 項)。建議先確認主要銷售國主管機關接受的語言。

2026 年 8 月 12 日以前生產的庫存包裝,也要技術文件嗎?

看上市時間。2026 年 8 月 12 日前已經上市的包裝可以繼續留在市場上;之後才上市的庫存包裝,上市時就要符合 PPWR,需要技術文件與 DoC。執委會常見問題說明,這些庫存不必銷毀或重做,識別資訊可以用隨附文件補充。

下一步:ZC 可以怎麼協助

ZC 的 PPWR 技術文件與符合性聲明服務 協助台灣出口商界定包裝型式、整理證據並完成技術文件與 DoC;想讓品保與包材團隊自己會整理,可參考 PPWR 課程:從包裝盤點到符合性聲明。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該簽 DoC 的那一方,歡迎 預約諮詢。

延伸閱讀

企業內訓:把這個主題教給團隊 → 顧問專案:請 ZC 協助完成 →

法規來源 · Regulation (EU) 2025/40 (PPWR) · European Commission: Packaging waste (PPWR guidance and FAQ). 本文整理自 EUR-Lex 法規原文與歐盟執委會官方資料,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實際義務以歐盟官方公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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