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適用對象
- 產品以包裝形式在歐盟銷售的製造商
- 將包裝商品投放歐盟市場的進口商與經銷商
- 跨境電商賣家與物流履約業者
- 被客戶要求提供合規證明的包材供應商
02 主要義務
- 符合性評估、技術文件與歐盟符合性聲明
- 關注物質限制,包括食品接觸包裝的 PFAS
- 分階段實施的可回收性與再生料含量要求
- 包裝最小化與空隙比例限制
- 統一的標示與標記規範
- 於各成員國進行生產者延伸責任(EPR)註冊
以上為重點摘要,實際義務以法規原文為準。
03 ZC 交付的成果
- 包裝盤點與適用性篩選
- 逐條要求的差距分析
- 技術文件與符合性聲明範本
- 供應商溝通文件與客戶回覆函
04 關鍵日期
| 日期 | 事項 | 狀態 | 法源 |
|---|---|---|---|
| 2026/8/12 | PPWR 全面適用 | 已適用 | Regulation (EU) 2025/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