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適用對象
- 產品內建或附帶電池的電子與家電品牌
- 電池芯與電池組製造商
- 電池或含電池產品的進口商與經銷商
- 輕型電動載具(電動自行車、滑板車)與工業電池供應商
02 主要義務
- 標示、CE 標誌與 QR Code 要求
- 家電中可攜式電池的可拆卸與可更換性
- 電動車、輕型載具與較大型工業電池的電池護照
- 特定類別的碳足跡與再生料含量要求
- 生產者延伸責任與回收義務
- 原物料供應鏈盡職調查(第 48 條)
以上為重點摘要,實際義務以法規原文為準。
03 ZC 交付的成果
- 逐項產品的電池類別判定
- 依產品線整理的義務地圖與時程
- 標示、文件與可拆卸設計審查
- 盡職調查政策與供應商問卷
04 關鍵日期
| 日期 | 事項 | 法源 |
|---|---|---|
| 2027/8/18 | 電池法規盡職調查義務適用(第 48 條) | Regulation (EU) 2023/1542, as amended by Regulation (EU) 2025/1561 ↗ |
05 延伸資源
- 相關課程:電子業的歐盟電池法規實務(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