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ery Amendme…

電池指令修正 (舊)

Directive 2013/56/EU
現行有效Directive循環經濟

本法旨在修正指令2006/66/EC,擴大對電池與蓄電池中鎘與汞含量之禁用規範。具體措施包括:禁止在無線電動工具用之便攜式電池與蓄電池中使用鎘(至2016年12月31日止維持豁免),禁止低於0.0005%汞含量之鈕扣電池(自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建立製造商註冊程序之統一要求,並調整歐盟委員會之授權與執行權力以符合里斯本條約規範。本指令涵蓋電池與蓄電池之設計、標籤、回收效率計算、廢棄電池與蓄電池之拆卸要求等面向。

時程

  1. 2009.09.26
    容量標籤標示要求
  2. 2010.03.26
    回收效率計算規則建立
  3. 2013.12.30
    法規生效
  4. 2014.10.01主管機關
    聽力助器用鈕扣電池豁免評估報告提交
  5. 2015.07.01主管機關
    會員國轉換指令
  6. 2015.07.01
    製造商登記統一要求實施
  7. 2015.07.01主管機關
    執委會決定2009/603/EC廢止生效
  8. 2015.10.01
    鈕扣電池含汞限制
  9. 2016.12.31
    無線電動工具用便攜式電池鎘禁用豁免終止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Directive 2013/56/EU
通過日期
2013.11.20
公告日期
2013.12.10
狀態
現行有效
修訂關係
修訂Dir 2006/66/EC(電池指令);Dir 2006/66/EC已被Reg 2023/1542廢除
主題
循環經濟
相關產業
電子製造業、汽車產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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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修正自指令2006/66/EC關於電池與蓄電池及廢舊電池與蓄電池之規定
  • 廢止並取代執委會決定2009/603/EC
  • 與指令2012/19/EU(廢舊電器電子設備)之製造商登記要求相協調
  • 參考規則(EU)第182/2011號關於委員會執行權力控制機制
  • 參考指令2008/98/EC廢棄物規範。

官方資源

Directive 2013/56/EU amending Directive 2006/66/EC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2013/56/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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