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
一般資料保護規則
Regulation (EU) 2016/679
本法旨在保護自然人與其個人資料處理有關之基本權利及自由,並確保個人資料於聯盟內部之自由流動。本規則適用於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處理個人資料之操作,涵蓋資料收集、記錄、組織、儲存、傳輸、揭露及銷毀等處理活動,對控制者與處理者課以透明性、合法性、資料最小化、準確性及安全性等核心原則之遵循義務。
時程
- 2016.05.24法規生效
- 2018.05.25本規則開始適用,生效前已進行之處理活動須於此日前符合本規則(第99條第2項、前言第171點)
- 2020.05.25主管機關執委會首次提交本規則評估與檢討報告,此後每四年一次(第97條第1項)
基本資料
- 法規編號
- Regulation (EU) 2016/679
- 通過日期
- 2016.04.27
- 公告日期
- 2016.05.04
- 狀態
- 現行有效
- 主題
- 資安與數據
- 相關產業
- 跨產業、金融服務業
主要合規要求
相關法規
- 廢止並取代:第95/46/EC指令(資料保護指令)
- 延伸自:第2002/58/EC指令(隱私及電子通訊指令)
- 相關法規:第(EU) 2018/1725號規則(聯盟機構資料保護,已取代第(EC)45/2001號規則)、第2016/680號指令(刑事司法資料保護)、第2000/31/EC指令(電子商務指令)
官方資源
Regulation (EU) 2016/679 on the protection of natural persons with regard to the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