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der Equality

性別平等重製指令

Directive 2006/54/EC
現行有效Directive勞工人權

本法旨在確保男性與女性在就業及職業事項中之機會平等與待遇平等原則之實施。本指令包含關於平等薪酬、職業社會保障計畫中之平等待遇、就業及職業培訓與晉升之平等待遇,以及工作條件之規定。並訂定適當程序確保該等實施更為有效,包括救濟手段、證明責任規則、平等機構之設置、社會對話機制,以及違反規定之罰則。

時程

  1. 1990.05.17
    違反佔工同酬之措施遡及適用
  2. 1990.05.17
    職業社會保障計畫同等待遇措施遡及適用
  3. 2006.08.15
    法規生效
  4. 2008.08.15
    轉置截止期限
  5. 2011.02.15主管機關
    歐盟執委會報告期限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Directive 2006/54/EC
通過日期
2006.07.05
公告日期
2006.07.26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勞工人權
相關產業
跨產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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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廢止並取代指令75/117/EEC、76/207/EEC、86/378/EEC及97/80/EC。延伸自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第21條與第23條。與指令92/85/EEC及96/34/EC相關。

官方資源

Directive 2006/54/EC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equal opportunities and equal treatment of men and women in matters of employment and occupation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2006/54/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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