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

低電壓指令

Directive 2014/35/EU
現行有效Directive產品合規

本法旨在調和歐盟各成員國關於電氣設備上市之法律規定,確保特定電壓限制範圍內設計使用之電氣設備達到安全目標,保護人員、家畜及財產之健康安全,同時保證內部市場正常運作。本法適用於額定電壓在交流電50至1000伏、直流電75至1500伏之電氣設備,並涵蓋製造商、進口商及流通商等經濟營運商之義務規範。

時程

  1. 2014.04.18
    法規生效
  2. 2016.04.20
    主要條款實施
  3. 2016.04.20
    進口商及流通商符合性驗證
  4. 2016.04.20
    技術文件保存期限:上市後十年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Directive 2014/35/EU
通過日期
2014.02.26
公告日期
2014.03.29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產品合規
相關產業
電子製造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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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廢止並取代Directive 2006/95/EC(自2016年4月20日生效)
  • 延伸自Regulation (EC) No 765/2008及Decision No 768/2008/EC
  • 涉及Regulation (EU) No 1025/2012(歐洲標準化規範)
  • 相關Regulation (EU) No 182/2011(委員會執行權規則)

官方資源

Directive 2014/35/EU on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2014/35/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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