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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規章

Regulation (EU) 2019/1020
現行有效Regulation產品合規

本法旨在強化歐盟內部市場商品的市場監督與合規性管理。規範涵蓋所列和諧化聯盟法律涵蓋之製造產品(食品、飼料、藥物等除外),確保僅符合安全與公共利益要求之產品進入市場。建立營運商責任、市場監督機構權限、跨境協作機制,並規範進入聯盟市場產品之檢驗程序。

時程

  1. 2019.07.15
    法規生效
  2. 2021.01.01
    聯盟產品合規網絡、單一聯絡辦公室、行政合作小組及融資規定
  3. 2021.07.16
    市場監督規定與經濟營運商責任
  4. 2021.10.16主管機關
    會員國向執委會通知懲罰規定
  5. 2022.07.16
    國家市場監督策略首次制訂
  6. 2023.07.16主管機關
    第4條實施評估報告提交
  7. 2024.07.16
    國家市場監督策略首次評估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Regulation (EU) 2019/1020
通過日期
2019.06.20
公告日期
2019.06.25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產品合規
相關產業
跨產業、電子製造業、消費品製造業、汽車產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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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修正自Regulation (EC) No 765/2008(刪除第15至29條市場監督相關規定)
  • 修正自Directive 2004/42/EC(刪除第6、7條)
  • 修正自Regulation (EU) No 305/2011(修訂第56條)。

官方資源

Regulation (EU) 2019/1020 on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compliance of products

EUR-Lex 法規全文(Regulation (EU)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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