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 Restorat…

自然復育法

Regulation (EU) 2024/1991
現行有效Regulation生物多樣性

本法旨在通過建立生態系統復原的法律框架,確保在2030年前恢復至少20%的陸地和海洋面積,至2050年完成所有需要復原的生態系統之復原,以達成生物多樣性復興、氣候變遷減緩與適應、土地降解中立等聯盟目標。本法規定會員國應採取有效的面積基礎復原措施,針對受保護生境類型、農業生態系統、森林生態系統、城市生態系統、河流自然連通性及授粉昆蟲等制定具體恢復目標與期限。

時程

  1. 2024.08.18
    法規生效
  2. 2026.09.01
    國家復原計畫提交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Regulation (EU) 2024/1991
通過日期
2024.06.24
公告日期
2024.07.29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生物多樣性
相關產業
食品與農業、營建與廠務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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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修正自Regulation (EU) 2022/869(跨歐洲能源基礎設施指南),特別是第7條第8款
  • 延伸自Council Directive 92/43/EEC(生態棲息地和野生動物與植物保護)、Directive 2009/147/EC(野生鳥類保護)、Directive 2008/56/EC(海洋戰略框架)、Regulation (EU) 2021/1119(歐洲氣候法)、Regulation (EU) 2023/839(LULUCF部門修正)。

官方資源

Regulation (EU) 2024/1991 on nature restoration

EUR-Lex 法規全文(Regulation (EU) 2024/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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