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C

國家排放減量指令

Directive (EU) 2016/2284
現行有效Directive能源與氣候

本法旨在建立歐盟國家減少人為大氣污染物排放之承諾機制,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氨及細懸浮微粒等五種主要污染物,以達成改善空氣品質、保護人類健康與環境之長期目標。會員國應制訂、採納並實施國家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訂定排放清冊及預測資料,監測並回報污染物排放及其環境影響,以符合自2020年至2029年及2030年以後之排放減少承諾。

時程

  1. 2017.01.06
    法規生效
  2. 2017.02.15
    排放清冊及預測報告提交期限
  3. 2018.07.01
    各法律規章及行政規定應完成轉換
  4. 2018.07.01
    第一份監測點位置及指標報告
  5. 2019.04.01
    國家空氣污染防制計畫首次提交期限
  6. 2019.07.01
    第一份監測數據報告
  7. 2020.04.01主管機關
    歐盟執委會進行第一份進展報告
  8. 2025.12.31
    本法規審查期限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Directive (EU) 2016/2284
通過日期
2016.12.14
公告日期
2016.12.17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能源與氣候
相關產業
跨產業、化學品與能源、汽車產業、物流與運輸業、營建與廠務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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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廢止並取代Directive 2001/81/EC。修正Directive 2003/35/EC。

官方資源

Directive (EU) 2016/2284 on the reduction of national emissions of certain atmospheric pollutants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EU) 2016/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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