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nibus Directi…

現代化消費者保護指令

Directive (EU) 2019/2161
現行有效Directive消費者保護

本法旨在強化歐盟消費者保護法規之執行效能與現代化。藉由修正指令93/13/EEC、98/6/EC、2005/29/EC及2011/83/EU,建立更有效、相稱且具嚇阻力之罰款制度,引入至少達營業額4%之罰鍰上限;規範線上搜尋排名透明度、線上市集資訊揭露、消費者評論真實性驗證、虛假轉售門票之禁止;擴大數位服務與個人資料交換契約之保護範圍;強化不公平商業行為之救濟機制;並針對廣告標示、價格標示、雙重品質商品等進行現代化調整。

時程

  1. 2020.01.07
    法規生效
  2. 2021.11.28主管機關
    各成員國應通知轉置措施
  3. 2022.05.28主管機關
    各成員國應實施措施
  4. 2024.05.28主管機關
    歐盟委員會提交應用情況報告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Directive (EU) 2019/2161
通過日期
2019.11.27
公告日期
2019.12.18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消費者保護
相關產業
跨產業、電子製造業、消費品製造業、金融服務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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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修正自指令93/13/EEC(不公平消費合約條款)、指令98/6/EC(產品價格標示消費者保護)、指令2005/29/EC(不公平商業對消費者行為)、指令2011/83/EU(消費者權利)
  • 並與規則(EU) 2017/2394(消費者保護法執行合作)、規則(EU) 2019/1150(線上中介公平與透明度)、指令2019/770(數位內容與服務契約)、指令(EU) 2016/943(營業秘密保護)、規則(EU) 2016/679(通用資料保護規則)、指令2000/31/EC(電子商務)相關聯。

官方資源

Directive (EU) 2019/2161 on the better enforcement and modernisation of Union consumer protection rules

EUR-Lex 法規全文(Directive (EU) 2019/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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