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gnant Workers

懷孕勞工指令

Council Directive 92/85/EEC
現行有效Directive勞工人權

本法旨在實施措施以促進懷孕勞工及產後不久或正在哺乳之勞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衛生改善。本指令作為第89/391/EEC指令第16(1)條意義下的第十項個別指令,對懷孕勞工、產後勞工及哺乳勞工建立特定保護措施,包括危害評估、工作條件調整、夜間工作禁止、產假權利及解僱禁止等,並規定薪資及津貼之維持,以保障該等勞工之健康安全權益。

時程

  1. 1992.12.19
    法規生效
  2. 1994.10.19主管機關
    各成員國應於採納後兩年內生效
  3. 1996.10.19
    首次報告期限
  4. 1997.10.19
    五年定期報告:此後每五年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Council Directive 92/85/EEC
通過日期
1992.10.19
公告日期
1992.11.28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勞工人權
相關產業
跨產業

主要合規要求

會員專屬內容

主要合規要求、適用判定問題與罰則在 ZC 會員 Hub 提供,會員與委託客戶登入 Hub 即可查看。

到會員 Hub 查看 ↗申請會員

相關法規

  • 延伸自指令89/391/EEC(第十項個別指令)
  • 與指令90/679/EEC(生物因子)、指令67/548/EEC(化學物質標籤)及指令90/394/EEC(致癌物質)相關
  • 與決定74/325/EEC相關

官方資源

Council Directive 92/85/EEC on the introduction of measures to encourage improvements in the safety and health at work of pregnant workers

EUR-Lex 法規全文(Council Directive 92/85/EEC)

LINE 線上諮詢 預約 30 分鐘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