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ial Equality

種族平等指令

Council Directive 2000/43/EC
已廢止Directive勞工人權

本法旨在建立打擊基於種族或族裔原因之歧視的法律框架,確保在歐盟各成員國中貫徹平等對待原則。該指令適用於公私部門所有人員,涵蓋就業、職業培訓、社會保護、醫療、社會優惠、教育及商品與服務供給等領域。禁止基於種族或族裔原因的直接及間接歧視、騷擾及歧視性指示。成員國應建立促進平等對待的獨立機構,提供受害人司法救濟,並採取有效且具嚇阻力的制裁措施。

時程

  1. 2000.07.19
    法規生效
  2. 2003.07.19主管機關
    各成員國通過本指令所要求之法律、規章及行政規定之最後期限
  3. 2003.07.19主管機關
    各成員國向歐盟委員會通報制裁規則之最後期限
  4. 2005.07.19主管機關
    各成員國向歐盟委員會通報實施資訊之最後期限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Council Directive 2000/43/EC
通過日期
2000.06.29
公告日期
2000.07.19
狀態
已廢止
修訂關係
被Reg (EU) 2020/740(輪胎標示)廢除(燃油資訊標示整合至新框架)
主題
勞工人權
相關產業
跨產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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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修正自聯合行動96/443/JHA(1996年7月15日,關於打擊種族主義與仇外心理之行動)
  • 延伸自歐洲聯盟條約第6條(基本人權與自由之原則)及歐洲共同體條約第13條(平等對待之權能基礎)
  • 涉及聯合國人權宣言、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國際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及聯合國民權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

官方資源

Council Directive 2000/43/EC implementing the principle of equal treatment between persons irrespective of racial or ethnic origin

EUR-Lex 法規全文(Council Directive 2000/43/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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