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ctions Decis…
人權制裁決定
Council Decision (CFSP) 2020/1999
本法旨在建立歐盟針對全球嚴重人權侵犯與濫用行為之有針對性限制措施框架。本決議涵蓋種族滅絕罪、違反人道罪以及包括刑求、奴隸制、法外處決、強制失蹤、任意逮捕、人口販運、性暴力、違反集會結社自由、言論自由及宗教信仰自由等嚴重人權侵犯行為。措施包括對責任人及支持者進行入境限制與資產凍結。本框架適用於國家行為人、具領土有效控制之行為人及非國家行為人。歐盟理事會應以一致決方式建立及修正限制人名單。
時程
- 2020.12.07法規生效
- 2026.12.08第2條及第3條措施對附件所列人員之適用期限(第10條)
- 2026.12.08整體決議適用期限(第10條)
基本資料
- 法規編號
- Council Decision (CFSP) 2020/1999
- 通過日期
- 2020.12.07
- 公告日期
- 2020.12.07
- 狀態
- 現行有效
- 修訂關係
- 理事會決定(CFSP) 2023/2721修正第10條,將本決議適用期限延長三年。附件所列人員之措施由理事會逐年檢討延長,最近一次延長一年。
- 主題
- ESG與治理
- 相關產業
- 跨產業、金融服務業
主要合規要求
相關法規
- 配套法規:理事會規章(EU) 2020/1998(針對嚴重人權侵犯與濫用行為之限制措施)。本決議為歐盟首次建立全面性人權限制措施框架,未修正或廢止既有具體法規,惟應與現有針對特定第三國情勢之其他理事會決議區別適用。
官方資源
Council Decision (CFSP) 2020/1999 concerning restrictive measures against serious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and abu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