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
一次性塑膠指令
Directive (EU) 2019/904
本法旨在預防及減少特定塑膠製品、氧化可降解塑膠製品及含塑膠漁具對環境(尤其是水生環境)和人類健康的影響,並促進向循環經濟過渡,包括創新及可持續商業模式、產品和材料的發展。指令適用範圍涵蓋附件所列之單次使用塑膠製品、氧化可降解塑膠製品及含塑膠漁具,要求會員國採取消費減量、市場禁令、產品設計要求、標示、擴大製造商責任及分類回收等措施。
時程
- 2019.07.02法規生效
- 2020.07.03主管機關執委會發佈標示規格
- 2020.07.03主管機關執委會發佈飲料瓶回收目標計算方法
- 2021.01.03主管機關執委會發佈消費減量計算方法
- 2021.07.03文章5-市場禁令
- 2021.07.03文章7(1)-標示
- 2021.07.03轉置截止日
- 2021.07.03罰則通知
- 2024.07.03文章6(1)-蓋蓋要求
- 2024.12.31文章8-擴大責任
- 2025.12.31飲料瓶回收77%目標
- 2026.01.01消費減量達成年
- 2027.07.03主管機關執委會發佈漁具標準: 待定
- 2029.12.31飲料瓶回收90%目標
基本資料
- 法規編號
- Directive (EU) 2019/904
- 通過日期
- 2019.06.05
- 公告日期
- 2019.06.12
- 狀態
- 現行有效
- 主題
- 循環經濟
- 相關產業
- 跨產業、消費品製造業、食品與農業
主要合規要求
相關法規
- 延伸自歐盟第2008/98/EC號指令(廢棄物指令)、第94/62/EC號指令(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第2014/40/EU號指令(菸草製品指令)、第2011/83/EU號指令(消費者權利指令)、第1380/2013號規則(共同漁業政策)、第(EC) 1907/2006號規則(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及限制制度)
- 修正自第2000/59/EC號指令(港口收集設施)、第2000/60/EC號指令(水政策框架)、第2008/56/EC號指令(海洋策略框架)、第1025/2012號規則(歐洲標準化)、第182/2011號規則(委員會程序)、第2015/1535號指令(技術規範通知程序)、第2019/883號指令(船舶廢棄物港口接收設施)及第(EC) 850/98號規則(漁業資源保護技術措施)。
官方資源
Directive (EU) 2019/904 on the reduction of the impact of certain plastic products on the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