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 Reuse

水再利用規章

Regulation (EU) 2020/741
現行有效Regulation循環經濟

本法旨在確保再生水安全用於農業灌溉,訂定最低限度之水質與監測要求,規範風險管理措施。適用於經都市廢水處理廠處理後進一步處理之再生水,用於農業灌溉之情形。本法藉由調和歐盟內部水質標準,保護環境與人畜健康,促進循環經濟,應對水資源短缺與氣候變遷,並確保農業產品內部市場流通無虞。

時程

  1. 2020.06.25
    法規生效
  2. 2023.06.26
    再生水生產及供應許可適用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Regulation (EU) 2020/741
通過日期
2020.05.25
公告日期
2020.06.05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循環經濟
相關產業
食品與農業、營建與廠務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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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延伸自指令91/271/EEC(都市廢水處理)、指令2000/60/EC(水政策框架)、指令98/83/EC(飲用水質量)、指令86/278/EEC(農業用污泥)、指令91/676/EEC(硝酸鹽污染防止)、指令2006/118/EC(地下水保護)、指令2008/105/EC(環境質量標準)、指令2006/7/EC(沐浴水質量)、指令2003/4/EEC(環境資訊近用)、指令2007/2/EEC(空間資訊基礎設施)、規則(EC)第852/2004號(食品衛生)、規則(EC)第183/2005號(飼料衛生)、規則(EC)第396/2005號(農藥最大殘留量)、規則(EC)第1069/2009號(動物副產品)、規則(EU)第182/2011號(執行權程序)、規則(EC)第2073/2005號(食品微生物準則)、規則(EC)第1881/2006號(食品污染物最大限量)、規則(EU)第142/2011號(動物副產品實施規則)

官方資源

Regulation (EU) 2020/741 on minimum requirements for water reuse

EUR-Lex 法規全文(Regulation (EU) 20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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