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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法

Regulation (EU) 2020/852
現行有效Regulation永續金融

本法旨在建立歐盟永續投資分類框架,藉由訂定統一的技術篩選標準,判定經濟活動是否符合環境永續資格。本規則適用於金融市場營運商提供的金融產品、已發行公司債券、成員國及歐盟制定的相關措施,以及發行非財務聲明之企業。核心目標係引導資本流向環境永續經濟活動,並透過透明揭露要求防止漂綠行為。

時程

  1. 2020.07.12
    法規生效
  2. 2020.12.31
    - 第10條(氣候變遷減緩)及第11條(氣候變遷調適)
  3. 2021.12.31
    - 第12條(水資源)、第13條(循環經濟)、第14條(汙染防治)、第15條(生物多樣性)
  4. 2021.12.31主管機關
    執委會延伸報告
  5. 2022.01.01
    - 氣候變遷相關環境目標(Article 9(a)及(b))
  6. 2022.07.13主管機關
    委員會報告期限:首次報告於
  7. 2023.01.01
    - 其他環境目標(Article 9(c)至(f))

基本資料

法規編號
Regulation (EU) 2020/852
通過日期
2020.06.18
公告日期
2020.06.22
狀態
現行有效
主題
永續金融
相關產業
跨產業、金融服務業

主要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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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修正自Regulation (EU) 2019/2088,並延伸應用於金融市場營運商之永續揭露義務
  • 涉及Directive 2013/34/EU之非財務聲明要求
  • 與Regulation (EU) 2017/1129有關發行人之定義相連結
  • 補充適用Regulations (EU) No 1093/2010、1094/2010及1095/2010(歐洲監管機構)所建立之監督框架。

官方資源

Regulation (EU) 2020/852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framework to facilitate sustainable investment

EUR-Lex 法規全文(Regulation (EU) 20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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