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7 節)
對台灣的工具機、自動化設備、機器人與 AGV 業者來說,Digital Omnibus 最重要的一項修正不在時程,而在附件 I:機械法規 Regulation (EU) 2023/1230 從 AI Act 附件 I 的第 A 節移到第 B 節。這代表機械內建的高風險 AI,不再直接套用 AI Act 第三章的全套要求,而是改由機械法規承接。本文說明這個改變的意思、時程,以及它沒有改變的地方。
本文重點
- Omnibus 刪除附件 I 第 A 節第 1 點(舊機械指令),把機械法規 (EU) 2023/1230 列為第 B 節第 21 點。
- 依第 2 條第 2 項,第 B 節產品的高風險 AI 只適用 AI Act 第 6 條第 1 項、第 60a 條與第 102 至 112 條。
- 實質要求改由執委會以授權法修正機械法規附件 III(基本健康與安全要求)承接,Omnibus 前言說明預定 2028 年 8 月 2 日前適用。
- 機械法規本身自 2027 年 1 月 20 日起適用,它對具自我演進行為的安全元件與機械,已有自己的要求。
一、附件 I 的第 A 節和第 B 節差在哪?
AI Act 第 6 條第 1 項的高風險路徑,看的是附件 I 列出的歐盟產品法規。附件 I 分成兩節:
| 第 A 節(新方法架構法規) | 第 B 節(其他產品法規) | |
|---|---|---|
| 代表產品 | 玩具、升降機、無線電設備、壓力設備、個人防護具、醫療器材、體外診斷醫療器材 | 民航、車輛、農業與林業車輛、船舶設備、鐵路、無人機,以及 Omnibus 後的機械 |
| AI Act 怎麼適用 | AI Act 第三章直接適用,與產品法規一起做符合性評鑑 | 只適用第 6 條第 1 項、第 60a 條、第 102 至 112 條;要求寫進各產品法規 |
| 高風險適用日 | 2028 年 8 月 2 日(第 113 條第 3 項 (c) 款 (ii) 目) | 依各產品法規的修正與授權法 |
簡單說,第 A 節是「AI Act 自己管」,第 B 節是「交給產品法規管」。機械移到第 B 節,就是從前者變成後者。
二、機械業者的 AI 要求會從哪裡來?
依 Omnibus 前言第 42 點的說明,執委會要以授權法修正機械法規附件 III(基本健康與安全要求),把 AI Act 第三章第 2 節的相關要求,以及第 17 條(品質管理系統)、第 19 條(自動產生的紀錄)、第 72 條(上市後監測)、第 73 條(重大事件通報)的相關內容,納入機械法規,並預定在 2028 年 8 月 2 日前適用。
在針對機械的 AI 調和標準公告之前,製造商可以援用 AI Act 下的調和標準或共同規格,取得符合性推定。
所以這次修法對機械業者的意義是:
- 評鑑窗口單一化:AI 的要求會在機械法規的符合性評鑑裡一起處理,不用面對兩套程序。
- 內容沒有消失:風險管理、資料治理、技術文件、紀錄、人為監督、準確性與資安這些要求,仍會以機械法規的形式回來。
- 時程看授權法:實際適用日要看授權法通過與生效的時間。
您的設備有這些功能嗎?
- 用機器學習做安全相關的偵測,例如人員接近停機、防夾、碰撞避免
- 自主移動或路徑規劃(AGV、AMR、協作機器人)
- 運作中會持續學習、調整控制邏輯
機械法規 2027 年 1 月 20 日適用;AI 要求的授權法預定 2028 年 8 月 2 日前適用。
三、機械法規本身已經對 AI 做了什麼?
機械法規 (EU) 2023/1230 自 2027 年 1 月 20 日起取代機械指令 2006/42/EC。它在起草時就考慮了 AI:
- 把具完全或部分自我演進行為、使用機器學習並確保安全功能的安全元件,以及內建這類系統的機械,列入須經第三方符合性評鑑的類別;
- 基本健康與安全要求涵蓋控制系統在自我演進行為下的安全,以及人機協作的風險。
換句話說,機械業者在 2027 年就要面對機械法規本身的 AI 相關要求,2028 年前再由授權法補上 AI Act 的內容。這兩件事要一起規劃,不是二選一。
四、哪些 AI 不算機械的安全元件?
Omnibus 同時在 AI Act 第 6 條加了第 1a 至 1c 項,收窄「安全元件」:
- 只用於使用者輔助、效能最佳化、服務效率、自動化、便利或品質管制等非安全面向的 AI,不算安全元件(第 1a 項);
- 但 AI 失效或故障會危及健康與安全的,仍然算(第 1b 項)。
例如,用 AI 預測刀具磨耗、最佳化加工參數、做外觀瑕疵檢測,如果失效不會危及人員安全,通常不是安全元件。用 AI 判斷人員是否進入危險區域並觸發停機,就是。這條線怎麼畫,會在第五篇詳細說明。
五、移到第 B 節之後,還有哪些 AI Act 條文要看?
機械移到第 B 節,排除的是第三章高風險要求的「直接適用」,不是整部 AI Act:
- 第 50 條透明度:設備的操作介面有聊天機器人或生成式功能,仍適用(見第二篇)。
- 第 5 條禁止行為:例如在職場用 AI 推論操作人員的情緒(醫療或安全原因除外)。
- 附件 III 用途:設備收集的資料若被拿來評估操作人員績效或分派工作,是另一條高風險路徑(見第七篇)。
- 第 4 條 AI 素養。
2027 和 2028,要一起排
同一台設備,2027 年 1 月要符合機械法規,2028 年前要接上 AI 的授權法要求,技術文件、風險評估與測試資料最好一次規劃。哪些機型先處理、哪些功能要重新設計,要看產品線與銷售結構。
常見問題
機械移到第 B 節,是不是代表機械 AI 不用管 AI Act 了?
不是。AI Act 第三章不再直接適用,但相關要求會透過機械法規的授權法回來;第 50 條透明度、第 5 條禁止行為與附件 III 用途照樣適用。
機械法規什麼時候開始適用?
Regulation (EU) 2023/1230 原則上自 2027 年 1 月 20 日起適用,取代機械指令 2006/42/EC。
AI 要求的授權法什麼時候會出來?
Omnibus 前言說明,修正機械法規附件 III 的授權法預定在 2028 年 8 月 2 日前適用。截至本文更新時尚未刊登公報,請持續追蹤。
預測性維護 AI 算高風險嗎?
如果它只用於效能最佳化或服務效率,失效也不會危及健康與安全,依第 6 條第 1a 項不算安全元件,通常不會因附件 I 路徑而成為高風險。
下一篇預告
第五篇:AI 品檢、效能最佳化算高風險嗎?產品內建 AI 的判斷
上一篇:第三篇:您是提供者還是使用者?AI Act 角色判定
需要協助?
ZC Zeelandia Consulting 在阿姆斯特丹設有實體據點,可協助設備業者確認 AI Act 與機械法規的適用性,並排定 2027、2028 年的準備順序。
- 預約 30 分鐘線上諮詢:calendly.com/zc-meeting/30min
- 歐盟法規雷達:AI Act 專區
- 加入 ZC LINE 官方帳號:lin.ee/QKV5RTE
法源與參考資料
-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 第 2 條第 2 項、第 6 條、附件 I:EUR-Lex
- Regulation (EU) 2026/1744 (Digital Omnibus on AI),前言第 42 點:EUR-Lex
- Regulation (EU) 2023/1230 on machinery:EUR-Lex
- AI Act 整合版條文(2026 年 7 月 27 日):EUR-Lex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資訊更新至 2026 年 11 月,不構成法律意見。個別產品之適用情形,請依實際事實與最新公報內容判斷。
下一步:您考慮過這三種做法嗎?
法規來源 ·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 · Regulation (EU) 2026/1744 (Digital Omnibus on AI) · Regulation (EU) 2023/1230 on machinery · AI Act 整合版條文(2026 年 7 月 27 日). 本文整理自 EUR-Lex 法規原文與歐盟執委會官方資料,為一般性資訊,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實際義務以歐盟官方公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