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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2 月 30 日上路:角色、國家分級、DDS 與產品範圍。
歐盟零毀林法規(EUDR)2026 年 12 月 30 日起對大中型企業正式適用,執委會已表明不再修法。本文整理兩次修法重點、7 種相關商品、三大要件、角色分工、台灣的標準風險分級、罰則與完整時間表,讓您掌握上路前的準備重點。
EUDR 的義務輕重取決於角色:經營者要做盡職調查並提交 DDS,下游經營者與貿易商主要保存資料 5 年。本文用三個問題帶您判定角色,並說明台灣企業以 FOB、DDP 或歐盟子公司出貨時,責任各自落在哪裡。
台灣不在 EUDR 國家風險分級施行規則 (EU) 2025/1093 的名單上,依第 1 條第 2 項屬於標準風險。本文說明三級制規則、為何分級看原料生產國,以及標準風險對台灣企業的三個影響與四項應對做法。
EUDR 盡職調查聲明(DDS)怎麼準備?本文整理第 9 條的 8 項資料、6 位小數與 4 公頃多邊形的座標規格、一份 DDS 涵蓋一年多批貨的申報策略、2026/1565 資訊系統新功能,以及台灣供應商該準備的資料包。
授權規則 (EU) 2026/2102 調整 EUDR 附件一:刪除皮革、橡膠製品 ex 4016、輸送帶,排除包材、樣品與二手品,並從 2027 年 12 月 30 日起新增即溶咖啡與棕櫚油衍生化學品。本文逐項整理並說明對台灣產業的影響。
台灣企業如何在 2026 年 12 月 30 日前建立 EUDR 合規機制?本文整理範圍盤點、角色地圖、資料鏈建置、申報與維運四個步驟,說明歐盟境內授權代表與對口顧問的角色,並附上 8 項倒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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